實踐大學 餐飲管理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「實踐大學餐飲管理學系系友會」。
第二條 本會以宏揚母校精神、聯絡系友感情、增進系友團結及協助母系發展為宗旨。
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大直街70號 實踐大學餐飲管理學系系辦公室。
第四條 凡實踐大學餐飲管理學系畢業學生皆為本會會員。
第五條 會員權利:
一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。
二、出席會員大會,提案權與表決權。
三、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四、其它依法應享之權利。
第六條 會員義務: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二、擔任本會所指派之任務。
三、出席會員大會。
第七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
第八條 本會得視會務需要設置分會。
第九條 本會設置總幹事一人、副總幹事一人,會員由系學會會員中聘任之。
第十條 本會總幹事、副總幹事及會長任期皆為一年,不可連任。
第十一條 本會各級會務人員均為無給職。
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職權:
一、通過及修改章程及年度計畫。
二、選舉及罷免總幹事、副總幹事。
三、審議會紀錄。
第十三條 會長職權:
一、 審核會員資格並核發會員證。
二、 召開會員大會及臨時會員大會。
三、 執行會員大會決議事項。
四、 決定會務計畫,並提請大會審議生效。
五、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本會會務。
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員大會。
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大會之決議以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
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。